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请参阅《广东海洋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招生目录请登录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gdou.edu.cn/main/default/index.aspx。
学制: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3年。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2015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我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由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定于9月底到10月份,具体时间以我校通知为准)。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
4.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查阅《广东海洋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四、奖助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我校收费标准是8000元/学年。为了鼓励更多优秀学生报考我校研究生,学校和学院出台优惠政策对研究生给予资助,具体举措如下:
(一)学校资助
1.2015年推免生,推免生凡被我校正式录取者,入学后由学校一次性奖励1200元。
2.研究生助学金: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年可获得助学金一等奖资助,即1100元/生.月。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上级文件执行。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实际覆盖约8%。具体办法按上级文件和学校规定执行。
5.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400-800元/生.月。学校每学年提供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助管、助研、助教(三助)岗位,还与湛江市委组织部合作每年派遣研究生到湛江市相关单位部门挂职锻炼,研究生可自主申请。
6.社会奖学金:3000-10000元/生.年。目前学校设立的社会奖学金分别有中水奖学金、大华农奖学金和雅琪奖学金,主要覆盖海洋、水产、食品、农学类专业研究生,原则上不重复奖励,总体覆盖约20%。
7.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学院资助(定向生除外)
1.水产学院:水产养殖、捕捞学、渔业资源、海洋生物学、渔业(领域):发放科研津贴每生300元/月。由学院统筹,在导师科研经费中列支。
2.海洋与气象学院:所有招生专业发放科研津贴每生500元/月。由学院统筹发放,在导师科研经费中列支。物理海洋学专业优先录取海洋科学、大气科学、海洋技术、数学和物理及相关专业的考生。
3.农学院:全日制学术型作物遗传育种、植物病理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热带园艺作物学、作物生态学专业,以及全日制专业学位农业推广硕士(作物、植物保护、种业领域)入学后由导师发放科研津贴每生300元/月。复试期间由学科免费统一安排考生住宿;凡被录取者入校后报销复试来回硬座车票;导师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决定资助参加国内学术会议。
农学院全日制学术型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生产学专业,以及全日制专业学位农业推广硕士(养殖领域)入学后根据研究生学习和科研表现,导师设奖学金每年1000-3000元,同时另设有企业奖学金。复试期间由学科免费统一安排考生住宿;凡被录取者入校后报销复试来回硬座车票。
4.食品科技学院:各招生专业在校期间由导师给予每人科研津贴300元/月。由学院统筹,在导师科研经费中列支。
5.工程学院:招生专业由导师给予每人科研资助300元/月,由学院统筹,在导师科研经费中列支。被录取者入学后按火车硬座标准给予报销复试往返路费。
6.经济管理学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发放科研津贴每生1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由学院统筹,在导师科研经费中列支。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59-2396185
广东海洋大学纪委、监察处:0759-2383218
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处:http://yjs.gdou.edu.cn/main/default/Index.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