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业大学2008年“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兽医专业学位具有特定的职业背景,与兽医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主要面向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与管理等部门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我校于2007年获得兽医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现面向全国招生。
一、报考条件
1.从事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方面相关技术、管理或培训工作的在职人员;
2.硕士学位获得者,具有3年以上兽医业务相关实践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8年7月31日。
3.工作业绩突出。
二、报名
报考者本人填写《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兽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必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xwyyjs.gsau.edu.cn/下载)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后,于9月20-30日连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起到我校研究生处报名。
三、考试
兽医博士采用一段制考试方式,考试日期为2008年10月25、26日,考试地点为甘肃农业大学。考试科目包括我校自命题科目和全国联考科目。自命题科目:英语、兽医专业课;全国联考科目:兽医基础课。
兽医基础课包括五部分内容:动物学、动物生理学、兽医病理学 、兽医药理学、兽医临床诊断。考试采用“1+2”的模式,即兽医病理学为必考科目,其余四部分由考生任选其中二个部分作答,命题依据《兽医硕士专业学位兽医基础知识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复习指南》(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版,可在我校研招办购买)。
兽医专业课包括: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内科学。
四、录取
主要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面试情况,并综合考察考生的素质、能力、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五、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专业学位采用“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学生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在原单位,其工资、福利、医疗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应是生产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包括针对有重要应用价值或应用背景的问题,应有先进性和一定的难度及工作量。学位论文必须由攻读专业学位者本人独立完成,并能体现其综合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习年限(从入学到获得学位)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六、学位授予
按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按有关规定授予兽医博士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七、有关费用
兽医博士培养费每学年8000元,以三年计共24000元。培养费可按学年缴纳,中途退学己缴费用不退。教材费、食宿差旅费、论文和答辩费由学生本人或所在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