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工作安排》(甘农大研字〔2014〕10号)精神,现将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等人员组成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院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杨孝朴
       成员:杜晓华、胡永浩、崔燕、吴润、岳海宁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专业课考试(两门课程,闭卷笔试,分值为100分)和面试。面试包括专业综合(由复试小组成员考察评分,分值为100分)及外语听说测试(分值为100分)。复试时间每人不少于20分钟。复试结束后,由学院复试小组计算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排名,在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公布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50%+面试专业综合成绩×30%+面试外语听说测试成绩×20%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2]×40%+[(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之和)/3]×20%+复试成绩×40%
       三、复试费收取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精神,我校2014年硕士招生复试收取复试费每人90元(两门专业课考试及面试、口语测试)。学院在考生报到时收取并交学校结算中心,由结算中心向考生开具甘肃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事业性收费票据并在复试结束前交予考生。
       四、复试时间安排
       1.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14年4月7日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牧医楼1楼)报到,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考生需要携带的材料如下:
       (1)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2)往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毕业证书截至日期为2013年11月14日。
       (3)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开具并盖章的《政治审查表》(此表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下载中心处下载),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一律不准复试。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填写并盖章,应届生由就读单位党委(或分党委)组织部门填写并盖章。
       (4)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试还需提供:所在县级民族宗教局提供的少数民族身份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我校联系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前联系视为不享受加分和双少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的相关名单之中)
       以上材料除《政治审查表》必须提交原件外,其它材料原件在审核后均需提交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并存档。学籍、学历证明若在近期不能提供,必须于4月20日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录取。
       2.体检
       4月8日上午8:30,参加复试的考生空腹到学校卫生所参加体检,体检费为16元/人。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