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程序
复试时间定于3月23—27日(注意查看学院复试方案,学院如有调整则另行通知),具体程序如下:
1、复试资格审查。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各学院复试方案。
2、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网上打印截止时间2016年3月25日17:00):
A.应届本科毕业生:①准考证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③有效学生证原件(4年完整注册)④复试登记表、体检表(点击打印,需提前安装pdf阅读器);
B.往届本科毕业生:①准考证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获得学位证书者请在资格审查时说明)④复试登记表、体检表(点击打印,需提前安装pdf阅读器);
C.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本科结业考生):①准考证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③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一篇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和复印件④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复试登记表、体检表(点击打印,需提前安装pdf阅读器);
D.考生来源为应届本科定向或委托培养毕业生,须提供原定向、委培单位准予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原件;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说明文件。
3、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复试登记表等资料到学院指定的候考地点按要求参加复试,具体流程由学院自定。
4、复试结果将尽快公示。
5、体检。
地点:本校校医院。
时间:3月24~26日,具体见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安排。
体检收费:详见体检相关通知。
所有未按时体检的考生,均视作自动放弃我校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