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是四川省和中国气象局共建、四川省重点发展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是以信息学科和大气学科为重点,以学科交叉为特色,工学、理学、管理学为主要学科门类,多学科协调融合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四川信息产业、中国气象事业、国家统计事业、国防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
  学院创建于1951年,1956年改制为成都气象学校,1978年升格为成都气象学院;2000年由直属中国气象局划转为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更名为成都信息工程学院;2001年原直属国家统计局的四川统计学校整体并入;200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成为第一所为二炮部队培养国防生的一般普通本科院校;2007年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2010年成为四川省政府与中国气象局签约共建高校,国家首批61所“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院校;2011年成为国际CDIO组织正式成员;2013年入选中西部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学院现有航空港、龙泉、天府三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余亩,固定资产14.4亿元,各类藏书249万余册;学院现有大气科学学院、资源环境学院、电子工程学院、通信工程学院、控制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工程学院、信息安全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应用数学学院、光电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政治学院、文化艺术学院、统计学院、商学院、物流学院等17个学院,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7785人,研究生1537人。
  学院现有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硕士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7个专业领域。现有50个本科专业,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和12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和7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学院是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参与学校,有8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参与专业和7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参与专业。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近1160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616人,博士学位的教师267人,教授169人,副教授333人,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等近60人次。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教学团队、6名省级教学名师。
  近年来,学院以需求为导向培养创新人才,以特色学科为依托推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在服务社会中践行责任,在传承文化中追求卓越,通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推进学院内涵建设,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新时期,学院将秉承“成于大气、信达天下”的校训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大力实施“以人为本、融合开放、服务行业、服务地方”的发展战略,创新求发展,开放促提升,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开放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信息工程大学,为国家战略和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报考说明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通过所报考的专业相应本科阶段主干课程考试8门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我校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受推免生,具体接收办法将另行制定并公布。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的要求:
  1、考生在规定的时间(10月10日至31日,应届生本科毕业生可提前至9月25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学院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其它学院招生专业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的考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按学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四)诚信考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诚信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三、初试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2014年12月15日至29日)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2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12月2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7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8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8日下午业务课二
  (四)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生方式均为笔试。
  (五)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补考程序为:学校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在2015年1月29日前组织补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补考科目均由学校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
  (六)考生可在2015年2月12日后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看初试成绩。
  四、调剂、复试、录取
  调剂、复试、录取工作一般从3月中旬开始4月下旬截止,各项工作开展前,学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四川省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并发布工作细则和程序,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cuit.edu.cn)。
  五、学费及奖助政策
  按照国家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要求,所有新入学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校将全面加大奖助力度,为研究生提供更加优厚的奖助条件,详情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cuit.edu.cn)。
  六、其它
  (一)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
  (二)本简章若与上级部门新下达的文件不符,按上级部门的文件执行。学校研究生处保留本简章的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