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我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的条件及程序,教育部及四川省201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的会议精神,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将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破格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破格复试条件
  1、在合格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一般不再破格复试;生源不充足的单位应计量调剂合格生源,不得为完成招生指标降格以求。
  2、破格复试要在最大限度调剂外单位合格考生后,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生源仍不足额的情况下,为解决初试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或总分5分以内),但在本专业考生中成绩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起破格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
  3、破格复试优先考虑报考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的考生。
  4、严格控制破格复试人数,不得超过限定的名额。

  二、申请程序
  1、符合破格复试条件的考生,本人需于4月7日向报考学院书面递交破格复试申请书,并填写《四川省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审核表》。
  2、《破格复试审核表》经有关学院同意,报研究生处初审后,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4月10日前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3、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同意后,申请破格复试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

  三、复试录取要求
  1、破格复试考生的复试要求与第一志愿合格考生、调剂考生完全一致,不做另行要求。
  2、破格复试考生若复试合格,按计划外类别录取。